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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雪路面易发交通事故,上下班途中,一旦受伤算不算工伤?近日,部分市民向人社部门咨询此类问题。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获悉,市民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如果不是自己负百分之百的责任,那么可以算作工伤。

  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副处长付晶介绍,工伤认定范围有7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可以视同工伤。

  法律168网认为,有3种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即故意犯罪的、醉酒或吸毒的、自残或自杀的。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是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有: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经办人应在24小时内报工伤保险科(友谊路423号1楼工伤窗口)备案(节假日顺延)。领取《医疗通知单》后,到工伤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报工伤保险处(市人社局1号楼1313室),申请工伤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