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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受的伤为啥不能算工伤
记者孙颖    编辑:郑海云    
6月4日,留给张杰的记忆就是:一场灾难性的大火和全身90%面积的烧伤。这位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班轮机技术管理专业的2002届毕业生,在经历了一年实习,刚刚拿到可以上岗的三管轮证书后的一个月,在一次试航中被全身烧伤。
试航中遭遇意外,按理应该属于工伤,张杰把希望寄托在工伤鉴定上,但台州路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却打破了他的希望:张杰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船主也不具有用人资格,不符合工伤条件。
烧伤后的皮肤就像裹住身体的衣服
张杰是今年6月2日正式踏上金成洲8号轮船工作的。6月4日,就在试航结束时,事故突然降临了。“当时,我和另外3名同事一起坐在甲板下二层的机舱里。冷却水突然溅到了身上。我们还没反应过来,火就扑了过来。整个船舱里一股柴油味道。”
赶紧逃!凭感觉,张杰顺着楼梯往甲板爬去。但火势太烈、烟太猛,爬到第二层时,他就因为吸入太多的浓烟晕过去了。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还能动,就通过最近一个小窗口爬到甲板上。张杰说,当时自己已经被烧伤了,但“我并没感觉,惟一只是觉得身上的皮肤像一件紧紧裹住身体的衣服,凉飕飕的风拼命往衣服里灌。” 由于身体太虚弱,张杰在被送到岸边后再度昏迷,于是送入台州市人民医院医治。这一昏迷,他睡了整整一个多月。醒来时,“我才知道自己除了两只脚,全身已经没一处好皮肤了,手指都没了,脸上更是惨不忍睹。” 付清33万住院费老板不见了 “全身90%烧伤,其中全身三度烧伤面积70%,深二度烧伤面积18%,浅二度烧伤面积2%”张杰的诊断书上,台州医院给出了这样的结论。 整整109天,张杰躺在台州医院里,住院费也花去了33万多元,住院期间,船主态度很好,也没拖欠过住院费。张杰出院时,船主托人给张杰父母带来3000元钱,并捎话说,让张杰好好养病,后续治疗需要的费用,几个股东商量好了,就一次付清。 回到杭州家里,张杰仍需每半个月去浙二医院做一次恢复性治疗,一次诊疗的费用就是3000元。张杰说,这样的治疗还得持续一年以上时间。恢复性治疗结束后,还要整容,估计费用得要三四十万。老板给的3000元早花光了,家里为治病已背上了1万多元的债务。 张杰想问船主要治病钱。但张杰父亲说,他已经给股东之一梁老板打过好几次电话,每次的回复都一样“我们几个股东商量一下再说”。打了几次后,这个电话干脆再没开机过。 记者拨打了梁老板的手机,电话响了几声后就转为了关机。另一位洪老板在得知记者身份后,说完“这件事情不用你们插手”就挂断了电话。 金成洲8号不是单位不能判工伤 既然是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就应该算工伤,张杰开始寄希望于工伤。10月14日,他向台州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寄了份EMS,陈述自己的遭遇,希望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回复却让他失望,该事故不属于工伤。张杰这时才知道,自己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