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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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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合同能否提起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是因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解除合同后,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指确定违约责任是否成立,即违约行为人是否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有两种: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来说大陆法系以过错推定为原则,而英美法系以严格责任为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

2、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违约方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合约定,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总体来讲,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是同于大陆法上的过错推定原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如果是属于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