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工资结算
来源:上海商事仲裁律师 网址:http://www.shzyldgsls.com/ 时间:2014-08-13 14:08:05
法律咨询: 在一单位工作7年,被辞退,叫在家等通知,现已两年多,押金500元未退,也无任何补偿,请问该如何处理!劳动法辞退工资结算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解答: 1、如果被“辞退”,应属于解除劳动关系。 2、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劳动者可以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应尚未生效)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该补偿是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你应该获得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合法,则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对于上述权利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但要注意时效,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为发生的为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在2008年1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