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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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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居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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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劳动仲裁代理律师怎样工作的?仲裁代理律师的工作程序是什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律师介绍委托后,应先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向仲裁委提交申诉书。对于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劳动仲裁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劳动仲裁代理的工作程序:

   1、律师代理提起申诉或进行答辩。

   申诉是一方当事人,更多地是由劳动者提起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先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是否符合以下条件:是否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诉人与劳动争议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是否属于仲裁受案范围和受诉仲裁委管辖。

   经过审查,代理律师认为当事人的申诉请求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代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如果律师代理劳动争议被诉一方,则律师可代理当事人向仲裁委提交答辩状。

   2、律师在申诉程序开始后的工作。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律师可代当事人行使如下权利:

   (1)如必要,代为申请回避;

   (2)调查取证;

   (3)参加庭审;

   (4)在授权权限内行使变更、放弃或承认仲裁请求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